2007年11月19日

提筆「錯」寫時代

看完色戒斷斷續續寫最後還是沒寫完,起先我興趣的是易先生的角色原型,看到龍文就覺不妙,寫完這段果然汪榮祖就先開講了,我畢竟人微有汪這塊招牌我樂得坐壁上觀。這陣子滿城都在說色戒的鋒頭也過了,還是把原貼貼在後面。



今夜紫禁城裡沒有人可以睡。……
……但是我知道這異邦人的名字……,他的名字是愛。《杜蘭朵公主》


看《色戒》,台下觀眾是嗜血的的百姓,沒有人知道易先生的名字,滿北京城打聽這個異邦人的名字。卡拉富王子終究融化了冰火公主,王佳芝畢竟成了槍下芳魂。

張愛玲的《色戒》裡易先生或叫老易,到了電影《色,戒》李安很含蓄地給了一個名字。劇中所有人皆尊稱他易先生,沒聽有人提過他名字,只在簽署處決王佳芝等六名學生的公文上遒勁地用鋼筆簽上「默成」二字。這個安排在戲裡戲外都有很複雜的興味,至此這個角色在民國初年的真實身分就呼之欲出了。

這就引起多方討論,先是龍應台在亞洲周刊為文為這個角色原型的汪偽政權特務頭子丁默邨多所開脫,其「筆鋒常帶感情」的夾敘夾議,似乎要把個和戴笠同時出道的特務頭子塑造成有寫有淚、似奸實忠的漢子。而且一口氣索引出易先生這個角色的四種不同氣質:丁默邨、胡蘭成、戴笠、李士群。不知索引石頭記人物的蔡孑民可有此能耐?這樣的文章看在熟悉民國史的人眼裡不免如芒如刺,果然就引來民國史專業戶汪榮祖在中時人間上的指正。
先說易先生身上有丁默邨、胡蘭成的影子很能成立,不過把同為特務頭子的李士群和戴笠給拉進來,不免又犯了龍應台寫文章一向性喜過度引申的毛病。龍應台寫道:

易先生在小說裡不夠「壞」,除了張愛玲本身的認知價值和性格,除了她和胡蘭成的極深刻、極纏綿的愛情之外,我看見一個很少被人提及的角度,那就是,小說和電影之外,民國史裡頭的「易先生」,其實也不見得是個多「壞」的「壞人」。
易先生的「原型」丁默邨,一九○三年出生,因為陳立夫的舉薦而做了調查統計局第三處的處長,第三處後來撤銷,他就加入了汪精衛的政府,歷任要職。中日戰爭結束前夕,他是「偽浙江省省長」。 一九四七年五月一日,丁默邨被槍斃,罪名是「通謀敵國,圖謀反抗本國」,判決書裡列出好多罪狀,包括「主使戕害軍統局地下工作人員及前江蘇高二法院庭長郁華、與參加中統局工作之鄭蘋如……」


戴笠和李士群分別是當時國府和汪偽特務系統頭子,這段丁默邨的履歷基本沒錯,李士群心狠手黑,和丁默邨積不相容在汪政權內部早成水火,電影裏安排的秘書很傳神的表現當時丁李相互鬥爭的事實。這時期國府和汪偽兩方勢力發展出來的特務系統可說同氣連枝又犬牙交錯,軍方不論,當時兩方特務系統的槍口三分朝外七分朝裡,今天你幹掉我一個明天我端掉你一雙相互毀滅的爛帳已經非關民族大義云云,裡面甚至都有挾怨的成分了。終究成者王侯敗者賊,今天歷史這麼寫也只能說後來國民黨取得了歷史解釋權。

我在德國的雪夜裡翻讀南京市檔案館所保存成書的審訊漢奸筆錄、判決書、種種做為證據的信件、電報、便條等等,慢慢地看出一個故事的輪廓。塵封的史料所透露的真實人生如此曲折,幾乎有血肉模糊之感,其幽微傷痛諷刺殘酷完全不需要假借文學家之手。
在鄭蘋如因為刺殺丁默邨未遂而被祕密槍決之後一年,一九四一年,時任國民政府教育部長的陳立夫和丁默邨祕密取得了聯繫,對這位當年被他提拔過、如今為汪偽政權特務頭子的後輩「曉以大義」,指示他應該設法「脫離偽區」,如果不能「脫離偽區」,就當「伺機立功,協力抗戰」。陳立夫「策反」成功,往後的幾年,丁默?表面上是傀儡政府的交通部長、福利部長,私底下,他為戴笠的軍統局架設電台、供給情報,與周佛海合作企圖暗殺當時的特務首腦之一李士群,並且配合戴笠的指示不斷營救被捕的重慶地下工作人員。
這些被營救的情報人員,在審判庭上,也都具函作證,丁默邨和重慶政府的合作是毫無疑義的。而在日本戰敗以後,局勢混亂,重慶政府為了防止共產黨趁機坐大以及新軍閥崛起,又適時而有效地運用了丁默邨這個棋子。他被國府任命為「浙江省軍委員」,這一回,「浙江」前面沒有「偽」字了。
我讀到戴笠給「默邨吾兄」的手書,戴氏要求丁默?在混亂危險中「切實掌握所部,維持地方治安,嚴防奸匪擾亂,使中央部隊能安全接收。」而丁默邨也確實一一執行了重慶的指令。在中央部隊進入浙江之前,「奸匪」已經佔有浙西半片,是在丁默邨進行「剿匪」之後,中央部隊才穩穩地接收了浙江。

夜半讀史,我揉揉眼睛,困惑不已。
那麼這丁默邨等於是國民政府招降成功的一名降將,這名降將不曾回到「漢軍」中來披麾上陣,但他留在「曹營」暗中接應,做蘋果裡的一條蟲,等於是國民政府植在敵營的間諜,其處境何等危險,其功勞何等重要。在戰爭中,隱藏的間諜所發揮的作用絕對不小於沙場浴血的戰士,不是嗎?
當重慶政府需要丁默邨的協助時,陳立夫和戴笠都曾對他提出保證:陳立夫應允丁可以「戴罪立功,應先有事實表現,然後代為轉呈委座,予以自首或自新」。戴笠則說得更明確:「弟可負責呈請委座予以保障也。」
好啦,那麼為什麼國民政府在勝利後就殺對它有功的「降將」和「間諜」呢?尤其在早已給予不殺的具體保證之後?問題出在「委座」──蔣介石嗎?
正在困惑時,陳立夫的回憶錄出版了。於是飛電請求朋友「火速寄《陳立夫回憶錄》來歐」。一週後書寄到,郵差從雪地裡走來,鬍子上還黏著白花花的細雪。我從他手中接過書,一把拆了包裝,幾乎就在那微微的飄雪中讀了起來。

我竟然找到了答案。
《陳立夫回憶錄》第232頁(L1) :
丁默邨本來可以不死的,但有一天他生病,在獄中保出去看醫生,從南京拘留所出來,順便遊覽玄武湖……這個消息被蔣委員長看到以後,蔣委員長很生氣的說:「生病怎還能遊玄武湖呢?應予槍斃!」
丁默邨就被槍斃了。只因為他從獄中出來,貪看一點湖上清風,被一小報記者認出來,寫上了報。

多麼戲劇化的發展!正當龍女士在歐洲雪夜裏困惑不已,陳立夫的回憶錄就適時出版。不知龍女士真不知還是假不知,陳立夫回憶錄出版距今已十有數個年頭,許是基於型塑歷史迫切感的形象,大筆一揮楞把陳立夫本回憶錄出版時間一口氣往後拖了十三年。這點汪榮祖在文章裡一點不假辭色說道:

陳立夫回憶錄之中,錯誤頗多,不可盡信,識者皆知,更何況這則故事查無實據。陳與蔣的關係雖然密切,但丁因「貪看湖上清風」而死既非直接得之於蔣,亦未求證於蔣,顯係小道傳聞而已。所謂「被一小報記者認出來,寫上了報」,即使真有這一則小報的報導,也是無法求證的齊東野語,更與當時的歷史實況不符。

其實不用陳立夫回憶錄旁佐,更無需「寶貴的」南京市檔支持,很多唾手就得的史料裡都有當年國府軍統和汪偽政權之間眉來眼去、爾虞我詐的過往敘述,再不濟高陽那本《粉墨春秋》講的就是當年汪偽內部權鬥與末路的描寫,書裡對鄭蘋如蘋「刺丁」有很生動的敘述。《粉墨春秋》雖是小說,高陽引用的史料信度卻很高,幾乎還原了那段國府雅不願提及的汪偽歷史。
事實真相是,國府勝利後,丁原可不死,蔣氏為顧及時局安定,原已經接受戴笠意見,對戰時「落海」的諸多漢奸免其一死。這些免死政客裡有丁默邨的名字
不難理解,畢竟丁默邨都透過陳立夫和戴笠做足工作了,我也寧願相信戴笠會出於丁默邨故舊之誼放他一條生路。但丁默村之死絕非如龍文引述陳立夫的回憶後復又浪漫化了「貪看湖上清風」才獲罪於蔣。要不是不曉得哪方勢力搞掉了戴笠那架飛機,丁默邨或能身免也未可知。

啊,我不禁掩卷嘆息。難怪丁默邨的死刑判決書讀起來那麼的強詞奪理,對丁默邨所提出來為自己生命做辯護的種種白紙黑字的有力證據完全漠視。原來,判他死刑的,根本不是一個真正的法院,也不是一部真正的法。
在那樣的時代裡,你對所謂「忠奸」難道不該留一點人性的空隙嗎,不管是易先生還是丁先生,是張愛玲還是胡蘭成?


這段文字牽涉到史識問題,如果前文犯的是小錯誤,這小段文字裡包藏的就是很怪異也很嚴重的歷史邏輯問題。歷史容許「後見之明」,出土或解密的史料用來解釋已成定論的人物或事實可以,但是說丁默邨的判決書「強詞奪理」這樣事涉主觀的個人論斷。就說最古典的好了,太史公一定先是秉筆直書,再來才是贊文,很明白的體例在那裡。史家要為後世所敬重必不可少的是史料正確而客觀的解讀與史識的超卓公允。不管哪個時代,所謂的「忠奸」決不是不識自明的,怕的正是為了特意目的的變形扭曲;所謂人性也不是鐵板一塊,就怕人性之名太好用抹去太多真相。
引文已經夠長了,就不提供連結了,可歎的是這樣的文章在網路和媒體上流傳甚廣,google隨便一搜就一堆。

至於易先生角色裡的胡蘭成似乎又更複雜,留待以後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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